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安财单一采购-2024-2
2、原公告的采购******学院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出口带宽采购项目
3、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:2024年04月25日、 “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******/”、“安阳招标采购网******”
4、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
二、更正信息
1、公告类型: 变更公告
2、更正事项: 采购文件
3、原文件获取时间:2024年04月26日 - 2024年04月29日(北京时间)
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:2024年04月29日
4、原开标时间: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
开标时间变更为: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(北京时间)
5、原采购信息内容
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》第三章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中“付款”: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根据安财购﹝2019﹞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,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30%的合同资金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,未提供保函的,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。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安财购﹝2022﹞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付款的规定,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,向成交供应商原则上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预付款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,未提供保函的,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。
项目完成后,采购人需持从“安阳市政府采购网”登录系统下载本项目带水印的《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》和《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》,以及《政府采购验收报告》和发票等,作为付款依据,报安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一次无息付清剩余项目款。
变更为
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根据安财购﹝2019﹞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的规定,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前向成交供应商预付30%的合同资金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,未提供保函的,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。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根据安财购﹝2022﹞8号文件落实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付款的规定,采购人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,向成交供应商原则上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50%的预付款,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保函,未提供保函的,视同其放弃项目预付款的支付。
项目完成后,采购人需持从“安阳市政府采购网”登录系统下载本项目带水印的《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》和《安阳市市直政府采购申报表》,以及《政府采购验收报告》和发票等,作为付款依据,报安阳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,具体付款如下:
(1)分二次验收,使用前四个月后进行第一次验收,******学校支付前四个月的服务费,合同服务期全部完成后,进行第二次验收,******学校支付后八个月的服务费。
(2)如因政府财政原******学校不承担因延迟支付导致的责任。
6、更正日期:2024年04月26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******学院
联系人:黄昊
电话:******
地址:安阳市黄河大道西段
采购代理机构:安阳市******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聂光辉
电话:******、****** ****** 财务部咨询电话:******
地址: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(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******集团-后院办公楼五楼)